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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庆市场供应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8-9-24 9:00:55    市场调控科
娄商发〔2008〕175
 
娄底市商务局关于做好
2008年国庆市场供应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国庆将至,为确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稳定商品市场供应,保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市场供应
要加强部门协调,制订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重要商品专项供应预案;加强与重点流通企业的联系,掌握重要商品的产、供、销、存、运等情况;要结合当地节日市场的消费特点及趋势,增加适销对路的商品品种;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顺畅流通;要在确保节日市场物丰价稳的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当前尤其要高度关注奶粉市场动态。
二、严格行业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商务部制定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按照我局娄商 [2008]174号文件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奶粉”的处置工作,并做好奶粉市场保障供应工作。要集中精力抓好节日期间肉品供应和安全工作,加强与职能部门的配合,认真把好生猪进厂检疫关、肉品品质检验关、合格肉品出厂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
三、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加强对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事故隐患。加强黄金周期间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积极倡导零售商依法促销、诚信促销、及时促销、安全促销;规范企业促销行为,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努力营造企业守法经营,市民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于2008年9月29日至10月5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表制度,督促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做好日报填报工作;要深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市场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地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主要商品价格走势、促销措施、消费热点、商品市场运行特点及消费安全情况等;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市局市场监测工作值班领导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场监测工作分管负责人,值班人员为市场调控科室人员。请于每日上午12:00前将前一日市场运行分析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市场调节科);黄金周期间的综合分析材料于2008年10月4日上午12点前上报,县市区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节前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十一”黄金周市商务局监测工作值班人员名单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商务  市场供应  监测  国庆  通知
抄  送:省商务厅、市委办、市政府办
  娄底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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